勤業眾信稅務部 / 王珮眞會計師、楊怡靜資深經理
前言
印度財政部長於 2026 年 2 月 1 日向國會提出 2026–2027 年中央總預算(Union Budget 2026–27),正式宣布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Income‑tax Act, 2025》(以下簡稱「新法」),全面取代沿用已久之《Income‑tax Act, 1961》。本次改革的政策目標,聚焦於簡化制度架構、提升稅務確定性,並回應跨國企業長期面對之爭議成本問題。
配合新法施行,印度中央直接稅務委員會(Central Board of Direct Taxes, CBDT)隨後公布並定版《Income‑tax Rules, 2026》,以及相應之申報表單與對照文件。相較於預算案之政策宣示,真正改變企業合規義務與風險輪廓的,實為施行細則與申報格式的落地設計,預期將進一步推升台商企業在印度的受控交易透明度跟合規性壓力。
Form 48的重大影響 ─ 從「事後查核」走向「申報揭露」
在移轉訂價制度上,新法並非僅調整個別門檻或利潤率,而是透過申報揭露邏輯的重設,將風險控管大幅前移。
自 2026 年起,印度以全新的 Form 48 取代原有之 Form 3CEB,作為稅務申報時檢附之移轉訂價附表。新表格設計的重點,已不再只是交易存在與否的勾選與彙總,而是要求納稅人於申報階段,即結構化揭露:
此一制度設計,實際上已將原本僅供備查之移轉訂價分析,提前納入稅局的前端風險篩選與交叉比對機制。此舉的實際影響在於稅局將不再等到發函調卷時才檢驗關係人交易結果,而是能夠透過Form 48的資料做風險篩選,更早、更快地掌握企業每一筆關係人交易的訂價方式跟利潤結果。
關聯企業的範圍調整
新法透過第 162 條重新定義「關聯企業(Associated Enterprise)」之認定範圍,將原本複雜的多層次測試(股權、控制權、融資、經濟依賴等)整合為更廣泛的評估標準,並將 common control 明文納入關聯企業認定標準之一。對台商而言,即便未涉及明確股權控制或董事派任,只要集團內存在「集中採購或集中銷售」、 「關鍵技術」、 「系統或製程高度依賴」、 「融資或保證安排」、 「單一關係人交易比重顯著集中安排」,皆有可能被納入移轉訂價的監管網絡並須遵守印度移轉訂價規範,導致合規壓力增加,透明度提高。
新制避風港分類調整及適用門檻規定
在2026施行細則中,CBDT 針對避風港制度重新設計資訊科技相關服務之定義架構,將原本分立的軟體開發服務、IT enabled services(ITeS)、知識流程外包(KPO)及與軟體開發相關之合約研發服務,整合為「資訊科技服務」,統一調整為成本加成15.5%,且可享有最長五年的連續適用期間。同時,印度將適用交易金額上限由30億盧比(₹300 crore)大幅提高至200億盧比(₹2,000 crore),代表現下避風港制度的政策定位已不再只是一般中小企業,而是瞄準近年新進駐印度的具規模之跨國企業。
此外,新制亦首度將資料中心服務納入避風港制度,適用 15% 成本加成率,顯示印度政府對數位基礎建設與雲端經濟的政策支持。需要留意是,避風港並非自動適用,企業仍須符合功能風險一致性及其他規定之申報要件。
勤業眾信觀點
整體而言,印度 2026 年移轉訂價改革釋放出清楚訊號:政府一方面透過新制避風港與 APA 提供確定性,另一方面則藉由 Form 48 與關聯企業定義調整,將風險篩選的時點全面提前。過去台商「文件齊備即可因應查核」的合規思維,已不足以支撐新制度下的風險管理需求。對台商而言,未來印度移轉訂價的關鍵,將在於集團是否能清楚界定其印度公司的功能風險、交易定位及利潤水準,以及帳務、合約、移轉訂價文件與申報資料是否具備一致且可防禦的邏輯,並符合當地申報合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