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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治理與傳承之重要工具:家族辦公室與家族憲章

勤業眾信家族辦公室服務 / 林光彥資深合夥律師、李怡瑩實習律師

 

隨著台灣經濟發展,不少家族企業已累積龐大資產,卻也同時面臨交接問題。家族企業如何有效治理與傳承,遂成為重要議題。觀諸歐美國家,已運用「家族辦公室」及「家族憲章」制度,來協助家族治理與傳承。近年來,亞太區亦有發展之趨勢(參見勤業眾信於2025年發布《家族辦公室洞察系列:亞太區視角》報告)。以下將依序介紹家族辦公室與家族憲章,並以美國洛克斐勒家族(Rockefeller)與義大利菲拉格慕集團(Ferragamo)為例,說明這些制度如何有助於家族治理與傳承。

家族辦公室之功能、成員組成與治理工具

家族企業如何永續傳承,不僅涉及資產之移轉,更重要者為資產管理及人事接班議題。家族辦公室之特色為,由家族成員和外部專業人士組成,透過客製化之專業團隊,提供家族與家族成員個人之投資規劃與管理、風險管理、稅務與法律諮詢、繼承規劃、教育接班、及慈善事業規劃與管理等功能。

家族辦公室之外部專業人士,為一具有各領域專長之團隊,包括首席執行長、會計師、律師、投資分析師、資訊科技專業人員及行政管理人員等。參與家族辦公室的家族成員,則包括家族核心成員、各世代代表、及各家族分支代表。

而家族辦公室可以運用之治理工具,有信託、閉鎖性公司、財團法人(即基金會)及家族憲章。信託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金管會近年來發布「2.0全方位信託」推動計畫,改變以往僅著重於理財信託,朝向發展為客戶量身訂作之全方位信託服務。該計畫之研議重點,即包括發展「家族信託」的法制與稅制環境,並推動「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認證計畫。另相較於閉鎖性公司與財團法人,「家族憲章」是台灣企業較為陌生之工具,將於下文詳加說明。

家族憲章之意義與功能

家族治理,有賴家族成員共同遵循一套明確的準則,以平衡兼顧家族情感與企業治理的務實需求,此即「家族憲章」之意義。家族憲章,得訂立家族之目標及核心價值,以整合家族成員利益、凝聚向心力。

其次,家族憲章可以訂立家族成員之行為準則,例如家族資產之使用、婚前協議;家族企業之規範,例如持股政策、經營管理、聘僱規章、收益分配;家族管理組織,例如家族辦公室、家族委員會、衝突調解委員會;以及家族活動,例如家族大會、家族慈善活動等。透過規範化和明確的管理模式,可以穩定家族企業之運作,及避免不必要之紛爭。又家族憲章亦可訂立違反前述規定之處置,以敦促家族成員共同遵守相關約定。

經典案例:洛克斐勒家族、菲拉格慕集團

美國洛克斐勒家族,是家族辦公室之經典案例。約翰·洛克斐勒(John D. Rockefeller)於1870年成立石油公司,時至今日,洛克斐勒家族已傳承到第八代。截至2020年底,該家族資產仍高達2300億台幣。據《哈佛商業評論》報導,洛克斐勒家族第一代就成立家族辦公室、第二代成立家族信託,由專業經理人管理資產與業務。以資產規模約360億台幣之洛克斐勒兄弟基金為例,理事會為決策重心,17位理事中僅有一半是家族成員,另一半來自藝術、教育、金融、國際關係、法律和社會工作等領域之專業人士。另家族核心價值之傳承,亦是家族傳承中重要的部分。洛克斐勒家族重視慈善、教育、藝術,並以公益與慈善聞名。又洛克斐勒家族第四代表示,定期聚會是維繫家族團結的關鍵,「一定要讓家族成員感覺自己是家族的一份子」。

家族憲章之經典案例為義大利菲拉格慕集團。1920年代,薩爾瓦托勒·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agamo)為好萊塢明星手工製鞋而聞名,經其配偶與後代的努力,已從一人公司發展為奢侈品牌。據2014年《澳洲金融評論(the 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報導,菲拉格慕集團資產約580億台幣,且仍由薩爾瓦托勒之後代握有公司之過半股權。菲拉格慕集團訂有家族企業規定,例如握有過半股權的第二代,不得出售該股權。至今,家族規定制度已延續到第三代,並規定第三代僅有三位能加入企業。據《Prestige Hong Kong》報導,該家族明確訂立三位人選之篩選條件:需曾於菲拉格慕集團無關的公司任職、大學學歷、且「想要」加入菲拉格慕集團。此外,菲拉格慕集團亦聘僱外部專業人士經營企業,作為實現長遠經營目標的策略之一。菲拉格慕集團亦積極投入公益,致力於支持義大利及佛羅倫斯的文化與藝術,視其為企業責任,亦是家族的驕傲與榮耀。

結語

台灣以家族企業佔多數,經第一代之拚搏與耕耘,已累積龐大資產,但是也面臨接班和傳承課題。家族企業需要外部專業人士之支持與管理,需要訂立明確的治理與傳承規定,及訂立家族之目標與核心價值以維繫團結。歐美國家已普遍運用、亞太區正在發展的家族辦公室與家族憲章制度,有助於家族企業之治理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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