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5,台北訊】自2026年4月1日起,印度《Income-tax Act, 2025》(以下簡稱「新法」)正式生效,並自 2026–2027 財年(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起,全面更新移轉訂價資訊揭露與申報規範。本次新法改革核心聚焦於加強受控交易透明度並提升企業合規要求。隨著新法施行,印度中央直接稅務委員會(Central Board of Direct Taxes, CBDT)隨後公布並定版《Income‑tax Rules, 2026》,以及相應之申報表單與對照文件。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王珮眞表示,此次稅務改革將提升台商企業在印度的受控交易資訊揭露與遵循壓力,並對既有的移轉訂價政策、申報流程及內部管理模式帶來實質影響。
Form 48的重大影響:企業於申報時即須揭露訂價依據
在移轉訂價制度上,新法以 Form 48 取代原有 Form 3CEB,作為稅務申報時檢附之移轉訂價附表。新表單要求企業於申報階段即須揭露更詳細的關係人交易資訊,包括:
此一設計象徵移轉訂價分析已不再僅供事後查核,而將作為稅局進行風險評估與交叉檢核的重要資料來源,企業將提早面臨訂價邏輯與利潤結果的檢視。
關聯企業定義調整:由形式控制走向實質判斷
隨著新法上路,印度同步調整「關聯企業」(Associated Enterprise)之認定標準,評估標準不再侷限於股權或形式上的控制關係,且評估重點由形式控制擴及實質控制與集團整體運作安排。在此架構下,即使未涉及直接持股或董事派任,集團間若有「集中採購或集中銷售、關鍵技術、系統或製程高度依賴性、融資或保證安排 、單一關係人交易比重顯著集中」等情形,皆有可能被納入印度移轉訂價監管範圍,相關交易亦須依規定遵循移轉訂價申報與合規要求。
印度新法強調申報資料的一致性與即時風險審查機制,企業因應上已不再僅止於事後備齊移轉訂價文件,而須更早釐清受控交易的功能定位與合理利潤水準。王珮眞指出,印度公司於 2026–2027 財年起之受控交易將正式納入新法適用範圍,且首次使用Form 48 申報關係人交易內容之申報時點為 2027 年 10 月底。在此背景下,台商宜及早盤點集團內各類關係人交易,從帳務處理、合約安排到移轉訂價分析建立一致且可相互勾稽的管理架構;隨著稅局對申報資料交叉比對愈加嚴謹,企業亦應同步強化內部合規流程,定期檢視及更新相關政策與文件,以在新法架構下有效控管稅務風險,並兼顧合規要求與營運透明度。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王珮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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