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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2026/07/28,台北訊】就社會高度關切之「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立法院今(28)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配合本次修法,立法院同步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針對今(28)修正之《民法》第1223條,明定自總統公布日起算預留六個月緩衝期後正式上路,以利民眾與法界預先調整相關資產傳承與稅務規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表示,本次修法大幅提高被繼承人透過遺囑自主安排財產分配之彈性,過去與自己並沒有共同生活關係的兄弟姐妹因為特留分而享有財產繼承權,進而影響傳承規畫的案例將可獲得改善。

然而,刪除特留分保障並不代表兄弟姊妹完全失去繼承權;如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有效遺囑,遺產仍將依民法規定之法定繼承及應繼分方式分配。因此,如已訂有遺囑,建議重新檢討其內容及分配安排;尚未訂立遺囑者,亦宜及早規畫,以確保遺產分配結果符合被繼承人之財產傳承意願。

另一方面,遺囑自由雖有所擴大,但遺囑之形式及實質有效性仍為規畫成敗關鍵。若遺囑因形式要件欠缺而無效,遺產仍將依民法規定之法定繼承順序及應繼分辦理分配。

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前後比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辦公室服務負責人王瑞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