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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焦点专题】

第十八期:绿色保险的发展与建议

绿色保险是指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最具代表性,其重要功能是通过保险机制实现环境风险成本内部化,助力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环境承载力退化和生态保护问题,减少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破坏。
 

【国外绿色保险的发展】

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代表的绿色保险起源于欧美工业化国家,美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推出了环境责任保险,迄今为止,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经进入较为成熟阶段,并成为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主要有两种模式:

  • 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如:美国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企业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行强制保险制度;美国规定工程的承包商、分包商和咨询设计者都需要投保相应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才能取得工程合同等;瑞典依据《环境保护法》,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的人或组织,应按照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制定的价目表按年度缴纳保险费等。
  • 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环境责任险模式,即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
    一般情况下,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则应依法投保。如:英国法律要求被保险人投保的环境强制责任保险有油污损害责任保险和核反应堆事故责任保险等。
     

【中国绿色保险的发展现状】

  • 政策发展现状: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发展绿色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为发展绿色保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草案提出了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意味着环境责任险将全面覆盖涉危险废物的企业。

 

总体看来,我国环境责任险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但正在从“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向立法层面发展和过渡,随着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深化,我国将逐渐形成高风险领域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与之匹配的环境风险治理体系也将不断完善。
 

  • 已有的服务模式和产品:

    工业企业环境责任险的“湖州模式”、“无锡模式”、 “衢州模式”、 “宁波模式”以及 “昆山模式”、“深圳模式”等的发展,形成了运用互联网平台,引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投保企业提供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隐患排查、事后损害鉴定的全流程、全方位专业环保服务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引入环境主管部门对投保企业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的督导机制,初步实现了“保险+服务+监管+科技”的联动。

    近年来保险业在参与养殖业环境风险管理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创新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绿色保险“衢州模式”,提高养殖户的生产效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目前试点地区不断扩大,形成了“济源模式” 、“平山模式”、“武安模式”等,有效防止了因病死牲畜的不当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
     

总体看来,全国各地在绿色保险方面推出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模式和产品,形成了我国目前相对成熟的两类绿色保险和服务模式,即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和风险管理服务,以及养殖保险理赔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服务。除此以外,我国在绿色建筑、光伏发电、绿色技术装备等领域也正在积极探索和试行相关的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
  • 绿色保险将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
    随着国家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推进,运用环境经济手段实现多方联动和环境共治成为必然趋势;同时随着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保险在在资产方(投资角度)和负债方(保险产品)的发展空间都有望增大。绿色保险作为重要的环境经济管理手段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 企业的投保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中国环境保护的法规日趋严格,政府环境督察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方面企业在环境合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诉求愈加强烈,另一方面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和环境事故带来的环境损害赔偿成本不断攀升,企业通过投保来转移环境污染风险的意愿和意识逐步增强。
  • 绿色保险创造新的业务领域
    随着中国对绿色GDP的关注,以及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不断增大,包括低碳技术、新能源技术在内的许多新技术创新方兴未艾,为保险公司绿色化发展,以及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

挑战:
  • 绿色保险产品类别单一,创新能力弱
    目前绿色保险主要指的是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类别单一,所涉及的范畴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领域,污染责任一般指投保企业因环境污染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露、溢出或渗漏,造成的事故责任;对于绿色发展、低碳技术、农业气候保障等领域的特殊需求的保险产品较少,例如: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责任保险等。
  • 绿色保险的经营成本高、难度大
    由于我国绿色保险业务处于初级阶段,保险业开启新的险种的经营成本高、难度大。主要体现在需要制定一系列新的绿色保险规定,需要具备专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团队,不同行业的企业以及不同规模的企业环境污染程度或者潜在的环境风险不同,并且企业对环境污染以及对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具有潜伏期和累积性,因此对这类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大,责任认定困难,再加之初期业务量小,历史损失数据缺失,风险概率难以确定,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大规模推出和承保绿色保险。
     

【德勤建议】

  • 推进绿色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创新
    德勤建议保险业应从供给端发力,分析不同产业和行业面临的环境问题,针对不同投保主体、不同风险类别和不同风险来源设计和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企业绿色发展的需要。

  • 加强绿色保险运营中的风险管理和服务
    保险的根源是风险,保险的目标是防范风险,德勤建议保险公司在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方面,进一步提升不同险种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加强绿色保险的科技应用
    德勤建议保险业强化“绿色保险+科技”模式的应用。一方面应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帮助投保企业动态管理环境风险;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保险公司可通过数据信息系统,有效评价与校正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提升与内部保险机制的匹配程度;另一方面,通过与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充分运用环境污染、环境损害、节能减排、污染损害赔偿等数据,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服务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从而更好的发挥绿色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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