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德勤调查显示中国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意识和了解程度有所提高, 但实施障碍仍未清除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帮助提高中国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竞争力
出版: 02/7/08
联系人: 陆洁芳 (Dickie Luk)
客户及市场战略部总监
联系人: 巢嵩 (Song Chao)
客户及市场战略部经理
联系人: 程艳红 (Terra Cheng)
助理公共关系经理

在过去12个月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意识与就绪度是否有所加强?德勤最新的一项年度调查显示中国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意识和了解程度有所增强,尽管其中44%的受访公司称他们业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仍有超过半数的受访公司(56%)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或者其内部控制机制仍然尚未完善。

这是德勤针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与就绪度所作的第二次调查。本次调查于2008年5月在各行业和规模具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中开展,共收到126份反馈,而2007年调查中为86份。

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全国领导人刘伟杰先生说:“近几年,中国的监管机构不断强化和优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和法规,旨在提高中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增强其对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意识。可是,我们这次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公司正面临一个矛盾的现状:虽然企业增强了其对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的意识,但是并没有相应地加大其对实施内部控制机制的投入。”

在2008年5月德勤开展的调查后,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于2008年6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通知强调,规范将"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刘伟杰先生说:“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生效前,中国公司基本上只有12个月的时间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因此对中国公司而言,加快实施有效的内控体系极为重要,这不仅能让企业满足监管的要求,更能为他们带来强制执行以外的许多益处。”

这次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受访公司(91%)表示在内部控制机制的实施中遇到一些障碍,其中包括缺乏完善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理论框架或模型(84%)、缺乏硬性的监督检查机制要求,未与考核机制相关联,奖惩机制不到位(63%)。另有57%的受访公司认为管理层的意识不到位,不能有力支持和倡导这项工作也是一个主要障碍。这些实施中的障碍表明了中国上市公司为何在实施内部控制机制时裹足不前。

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合伙人谢安先生表示:“此次调查也涉及上市公司长期的内控管理长效机制。调查结果与去年相同,72%的受访公司认为他们没有持续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机制。尽管如此,96%的受访公司认识到内控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并认为审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工作。”

已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公司也可提升效能以实现业务目标。谢先生认为此次调查进一步展示了建立强有力内部控制的益处,“超过76%的受访公司表示内部控制机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编制财务报告的效率,同时也增加了财务报告的可信性。这一反馈反映出中国上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加强治理与运营以保持竞争力的日益成熟的态度和决心。”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达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德勤总结了以下几个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关键障碍,以供企业参考:

  • 企业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够,缺乏支持与指导
  • 未关注公司层面的控制,治理结构形同虚设
  • 缺乏实施内部控制的专业技术人才
  • 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使内部控制工作流于形式
  • 过于关注短期效果而忽视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
  • 未能将内部控制的要求与日常运营工作相结合
  • 薄弱的信息系统控制或未能将信息系统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起来

德勤华北区企业风险管理服务主管合伙人赵善强表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发布是中国公司内部控制发展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是一套权威性的综合标准,有助于为企业建立内部控制提供理论指导,它还为中介机构的相关监证以及监管机构的具体监管措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预期不久将会出台更多的相关的操作指引和配套措施,指导公司、中介与监管机构的实际工作。”

联络我们以便获得更多相关资料
 
最后更新: 03 七月 2008
来源: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中国 (中文)

打印本页    发邮件给同事
     

©2008 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大陆)版权所有 保留一切权利

Deloitte (“德勤”) 泛指根据瑞士法律组成的社团性质的组织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德勤全球”),以及其一家或多家成员所/公司。每一个成员所/公司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体。请参阅 www.deloitte.com/cn/about 中有关德勤全球及其成员所法律结构的详细描述。

沪ICP备07006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