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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焦点专题】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0日

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中国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构建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于2022年6月1日出台《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共七章36条,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强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指导性、拓宽绿色金融政策的覆盖面并且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

相较于2012年原银监会下发的《绿色信贷指引》,本《指引》在结构上与《绿色信贷指引》一脉相承,但在多个方面有所拓展、深化及明确,主要要点如下:

要点一:适用的机构范围拓宽至保险机构

《指引》适用的机构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管理参照本指引执行。

要点二:适用的业务范围拓展至银行保险机构各类绿色金融业务

《绿色信贷指引》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而本《指引》将覆盖的业务范围拓展至银行保险机构各类绿色金融业务,并且增加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

要点三:需要关注的风险类别增加公司治理风险

《绿色信贷指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关注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本《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重点关注客户(融资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应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特别提出了对与公司治理风险的关注。

要点四:开展绿色金融的根本目的要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指引》明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为导向,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以及减少自身运营碳足迹,最终实现自身运营以及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要点五:从战略高度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体系化的建设和管理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意味着银行保险机构应将发展绿色金融纳入机构总体发展战略之中,并进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同时《指引》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要求,说明银行保险机构需要在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引领之下,进行体系化、结构化的建设和管理,以促进绿色金融有序发展。

要点六: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遵循《指引》的窗口期

《指引》第七章附则明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自本指引实施之日起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绿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监管规定”,意味着银行保险机构自《指引》发布日起有1年的合规建设窗口期,1年后从战略制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投融资流程、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以及绿色金融业务落实方面均能满足监管机构要求。

 

德勤建议

绿色金融在中国已发展多年,银行保险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已取得良好实践,但由于各个银行保险机构重视程度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导致绿色金融发展成效差异较大。为使银行保险机构构建满足《指引》要求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高效发展绿色金融,德勤建议银行保险机构以如下方面为核心开展科学、有效的绿色金融提升建设。

  • 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

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明确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和发展策略,制定清晰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图,明确绿色金融战略定位及总体目标,确定绿色金融业务各板块战略规划及实施策略。

  • 明确绿色金融组织管理

银行保险机构应明确绿色金融业务及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在董事会的引领之下,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分支机构有关绿色金融的职责、权限,明确岗位分工及责权,并匹配相应的人员。

  • 构建绿色金融政策制度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应梳理并建立绿色金融政策制度规范,形成结构化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制度、工作指引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各级人员开展绿色金融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以及指引,使得政策清晰、权责明确、要求明晰、流程闭环。

  • 完善投融资业务流程

银行保险机构应明确绿色金融业务及管理流程,将绿色金融业务流程与现行流程进行有机融合,并且建立客户环境、社会、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厘清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关系,合理的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之中。

  • 加强绿色金融工具建设

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绿色金融重要工具建设,如:绿色业务识别工具、环境效益测算工具、投融资组合碳核算工具等。尤其投融资组合碳排放、碳足迹计算对银行保险机构构成挑战,建议银行保险机构进行重点建设,从方法学、客户数据来源、计量方法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建设。

  • 规划并部署绿色金融信息系统

高效的绿色金融业务及有效的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信息系统的支撑,银行保险机构应加紧进行绿色金融系统的规划与设计,根据机构自身信息系统的特点确定绿色金融信息系统的定位及建设原则,并进行高效的绿色金融信息系统开发及部署。

  • 开展绿色金融或气候、环境信息披露

银行保险机构应该建立绿色金融或者气候、环境信息披露流程和机制,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开展的情况,在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方面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贡献。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展现银行保险机构良好的声誉与贡献,促进机构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开拓创新。

 

德勤在绿色金融、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成熟的技术与方法论、多项专业服务资质。德勤在金融业具有多元的专业服务能力,强协同效应的资源管理架构。德勤为客户提供绿色金融“端到端”创新服务方案,针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对金融业的影响,覆盖贯穿战略、执行、披露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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